日前記者獲悉,知名老字號南京吳良材和上海吳良訴訴訟案終于塵埃落定,案件最終以“南京吳良材公司對上海吳良材眼鏡構成不正當競爭”二審判決收尾。此判決一出引發各界震動。業內人士憂慮表示,此案的判決略顯草率,并不利于中華老字號的傳承和振興民族品牌的社會期待。
南京、上海吳良材系同根同源
據了解,“吳良材眼鏡店”1807年由浙江海鹽人吳良材創辦,1935年其后人在上海設立總店,并于1946年到南京開設分店。1956年,上??偟旰湍暇┓值暌蚬胶蠣I分別歸入當地百貨公司,自此兩家吳良材分開獨立運營,但依然沿用“吳良材”的字號。
文革期間兩地均曾停止使用“吳良材”字號,后又先后恢復。但1989年10月,上海吳良材搶占先機注冊“吳良材”注冊商標專用權,此后又獲得3個“吳良材”注冊商標專用權,覆蓋了眼鏡服務行業涉及的領域。
自此,上海吳良材對于南京吳良材在“吳良材”商標注冊上的優勢形成。 盡管如此,南京吳良材的運營并沒有受到影響。1993年,上海吳良材被國內貿易部認定為“中華老字號”企業,2011年南京吳良材也被商務部認定為“中華老字號”企業。
首次被判決構成商標侵權
但近幾年,上海吳良材卻頻頻以侵犯商標權向南京吳良材發起訴訟。不過早前無論在安徽還是浙江,上海吳良材的起訴都被法院以證據不足駁回。
而本次上海吳良材眼鏡選擇在自己的商標注冊地上海再次起訴南京吳良材侵犯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卻于一審中獲得了勝訴。隨后南京吳良材上訴,經上海知識產權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這個結局讓外界頗有些意外。因為在案件審理中,法院認可了南京吳良材的歷史淵源及存續的合法性,通常來說,法院處理此類案件的做法是,允許爭議企業共用字號,只不過須在使用時加以區分,如“北京同仁堂”和“南京同仁堂”。
但本次上海法院卻判決南京吳良材構成侵犯上海三聯集團和上海吳良材享有的注冊商標吳良材眼鏡的專用權及不正當競爭,并要求南京吳良材立即停止在南京以外地區注冊、使用含“吳良材”文字的企業名稱。
業內人士質疑判決不利于老字號保護
“這個案件的宣判并不利于老字號的弘揚和傳承,因為吳良材眼鏡的問題是歷史遺留問題,與一般意義上的商標侵權不同。”相關業內人士表示,上海法院此判決不能不讓人懷疑,其中含有地方保護主義的味道在里面。
記者了解到,吳良材眼鏡的問題并非個案,國內眼鏡行業還有合肥大光明與杭州大光明、北京晶華寶島和杭州寶島,其他行業中還有蘇州稻香村與北京稻香村、北京同仁堂和南京同仁堂、上海冠生園與南京冠生園、蘇州雷允上和上海雷允上等。
早前,最高人民法院在處理同類案件時都是本著尊重歷史共同發展的原則處理的。而上海法院的判決卻是維護一個、打壓一個,這樣的局面讓人費解。
據悉,南京吳良材目前正在準備向上海市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為爭取自身合法權益而努力。